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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卡的责任归属如何?

 

回答:公务卡的法律责任主体是教职工,持卡人应承担不及时还款、不完全还款和不还款的全部责任。

为避免因报销不及时未能及时还款而产生的利息及滞纳金,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,建议持卡人将本人借记卡作为公务卡指定自动转账还款账户,与公务卡进行绑定。通过授权发卡行在到期还款日当天,从个人借记卡中自动扣划公务卡的应还金额(到期还款日当天,借记卡应有足够余额),实现自动还款。